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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

●汽車保險的種類

一、車體損失險
  1. 甲式之承保範圍採列舉兼概括方式,計有:
    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抛擲物或墜落物。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不屬於保險契約特約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2. 乙式之承保範採列舉方式,計有:
    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抛擲物或墜落物。
  3. 車對車碰撞損失險之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自小客或自小貨)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之車負賠償之責。
二、竊盜損失險之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因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之車負賠償之責。

三、汽車責任險
  1. 強制汽車責任險之承保範圍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5條規定,汽車所有人於申請發給牌照或換發行車執照前投保本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是一種當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保險單之約定,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能對車禍受害人提供一種基本保障的保險。
  2.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之承保範圍
    • 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時,承保公司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額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承保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四、各種附加險
  1. 汽車車體損失險之附加保險
    • 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險
    •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險
  2. 汽車竊盜損失險之附加保險
    • 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
  3.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之附加保險
    • 醫藥費用
    • 汽車乘客責任險
    • 汽車雇主責任險
  4. 其他
    • 附加全損免折舊(車體、竊盜損失險)
    • 附加代車費用險
    • 附加代步車險
    • 附加傷害險(駕駛人、乘客)
    • 附加超額第三人責任險

保險費試算請洽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