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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合約再保險及巨災再保險
各式合約再保險

合約再保險又稱「固定再保險」、「義務再保險」或「自動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事先簽訂再保險契約,約定分保業務範圍、條件、額度、費用等。在契約期間內,對於約定的再保險業務,原保險人必須按約定的條件分出,再保險人也必須按約定的條件接受,雙方無須逐筆洽談,也不能對分保業務進行選擇,契約約定的分保業務在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自動分出與分入。合約再保險適用於各種形式的比例和非比例再保險方式。我們提供各種形態的合約再保險媒介服務,及專業再保險知識、風險控管、理賠諮詢服務,以及專業團隊的支援。

巨災再保險

巨災再保險是一種證券化的再保險產品,通過發行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巨災期貨等金融手段,實現風險在資本市場的分散,由保險人、再保險人、投資者共擔風險。分出人須有相當份額的風險自留,分入人僅承擔有限責任。本公司於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完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所委託「以財務再保險、限定再保險移轉災害風險之研究」的研究計畫。